自动驾驶汽车似乎要比法规更快,但是对于不适合任何车架的飞行汽车来说,情况甚至更糟。然而,第一步刚刚迈出了欧洲航空安全局投票通过的立法框架的第一步。
快速发展的技术和行业并不罕见,对于各方的决策者和法律而言也是如此,有时甚至不存在。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的立法框架在像传统汽车那样完善之前还有一段路要走,那么对于飞行汽车来说,报告就更糟了:如何使它飞行?哪个齿轮允许?出现问题时应由谁负责?
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但是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带来了一些问题。目的是开始为“混合动力或电动起飞装置”制定法律的大纲。请注意,EASA选择仅保留带电设备!
在依赖飞行汽车的公司中工作的工程师和设计师最终将知道该跳舞哪只脚。所涉车辆的座椅不得超过9个,重量不得超过3175千克。然后提供两种类别:第一类用于个人交通工具,第二类用于“ 飞行出租车 ”,仅允许在城市上空飞行以进行城市交通工具。所有“飞行员”所共有的制服和飞行时间的累积(如飞机)也在研究之中。